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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应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来源:南宁请费用怎么算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请费用怎么算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

  韦俊律师,南宁请费用怎么算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哪些情形应指定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具有外国国籍的;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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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程序

  1、一般案件


  除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案件.


  可以拒绝两次,结果是自行辩护。


  2、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案件


  只能拒绝一次,结果必须有辩护人辩护。


  3、具体程序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应当准许;是否继续庭审,参照上述规定。


  拒绝辩护后,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资源缩短时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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