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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可以做什么?被告人的家属能给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吗? 0分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来源:南宁请费用怎么算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请费用怎么算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

韦俊律师,南宁请费用怎么算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可以做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能够做什么,是很多人都想知道,但又不清楚的事情。因为知道律师能够做什么,不但能加深对律师的认识,也能检验律师是否认真负责,而且往往是不少人决定聘请律师的重要因素之一。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够做些什么呢


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律师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外,其他人是不能会见的。所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给其一个信号:家属已经知道此事,正为此事在积极想办法,而不是放任他不管,这样可以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使其心理得到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生活环境、社会地位突然发生改变,心理压力很大,如果不及时缓解,会作出很多傻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涉及案件的法律规定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随着法律环境的改善,刑讯逼供情况逐渐减少,但不排除有少数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情况发生,律师及时介入会使办案人员违法办案时心存顾忌。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如果确实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案外人员仍然只能通过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可作的工作这个阶段同样可以作。


2、律师可以从检察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可以阅读、复印涉案的案卷材料。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法律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法院审判阶段


在审判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见犯被告人,了解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查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案件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告诉被告人开庭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避免被告人开庭时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行为,争取开庭时有最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


7、宣判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并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诉与否的合理建议。


可见,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往大里说有没有委托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往往就是有罪没罪、罪轻罪重的区别。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越早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越好。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可以有效防止刑讯逼供,引导犯罪嫌疑人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这些都会对以后的审判有帮助;罪行比较轻的罪犯,在侦查阶段还有可能取保候审,尽量争取到缓刑。



被告人的家属能给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吗? 0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根据辩护权的行使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应当明确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辩护权的主体,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参与诉讼的目的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在诉讼中,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不得拒绝辩护,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除外。被告人有权随时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即自行辩护权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但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六部委司法解释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3.对于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随时聘请辩护人。

4.在审判阶段,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享有指定辩护的权利。指定辩护分为;可以;指定和;应当;指定两类。其中,在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最高法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①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②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③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④共同犯罪案件中,其它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⑤具有外国国籍的;

⑥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⑦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情形包括: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是盲、聋、哑,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

主要表现在: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的请求送交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资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被告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被告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辩护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2、如果被告人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情形,不予准许。

第七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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